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创建学习型机关的实施意见
(2005年12月21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适应人口计生部门职能的拓展以及人口计生工作新形势、新任务对干部队伍建设的新要求,不断提高干部综合素质,为人口计生事业的发展提供持续有力的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现就创建学习型机关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上海市“四个中心”、“两个率先”的建设目标,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知识更新为重点,以在职学习为主渠道,提升干部综合素质,促进事业蓬勃发展,将市人口计生委机关建设成为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创新能力强、团队精神强、服务意识强的公务员集体。
二、主要任务
(一)改善专业结构,提高职位适应能力
根据人口计生工作的现实和发展需要,鼓励机关公务员参加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学习,不断改善机关公务员队伍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积极适应人口计生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力争在2010年以前,机关公务员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达100%,其中硕士以上研究生的比例有所提高,人人懂专业、有特长、知识面广、工作能力强,个人素质与职位要求的适应度明显提高。
(二)积极完成规定的公务员学习培训任务
认真落实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布置的学习培训工作,做到高标准、严要求、按时限、全员额完成学习任务。2010年以前要完成的学习培训任务主要包括:公务员双休日专题培训、公共管理(MPA)核心课程、干部在线学习、公务员职业英语培训等。
(三)做好机关公务员的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业知识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
新录用公务员的初任培训、处以上干部的任职培训力争达到100%;每3~5年组织一轮全市人口计生系统公务员专业知识培训;选送公务员参加国内外人口计生相关专业、相关业务的更新知识培训。
(四)加强经常性学习教育工作
重点要加强四方面的学习教育:一是政治理论学习,通过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增强公务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二是反腐倡廉教育,通过党纪、政纪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公务员勤政为民、廉政奉公的自觉性。三是法制教育,落实“五五”法制教育任务,以《
行政诉讼法》、《
行政复议法》、《
行政许可法》,以及人口计生“一法三规”、《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其配套的规范性文件等为主要内容,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四是人口计生业务知识学习,及时更新人口计生工作观念,不断提高人口计生工作质量与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