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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委员会、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人口计生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


  (二)建立人员准入机制。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建设一支高素质、职业化的干部队伍的要求,建立人员准入机制。各级人口计生部门、机构在梳理执法、工作依据的基础上,确定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人选条件和准入标准,新录(聘)人员时要严格执行准入标准,并为国家实行人口计生职业资格制度作好准备。

  (三)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的能力建设。要按照“市级综合协调、区级综合管理、社区具体实施”的不同要求,提高各级人口计生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由于人口问题本身特有的惯性和复杂性,人口计生干部必须要坚持“两手抓”:一手抓好当前工作,一手抓好对人口问题、人口管理等的前瞻性研究,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做到与时俱进。

  要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协调能力。人口问题是跨学科、跨领域、跨部门、跨行业的综合性问题,必须建立开放的、具有综合协调能力的工作队伍。要通过各类专题(专业)培训、讲座、研讨会、课题研究、国内外合作项目等形式,提高干部在规划、政策、立法、统筹、整合等方面的工作能力,建立定期协商、协调、综合评估等工作机制,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宏观与微观并举的管理机制。

  要适应人口管理职能转变。人口计生干部必须要适应政府职能转变,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工作能力。充分运用社会化、市场化等手段,整合社会资源,发挥基层自治组织的作用,发挥社团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推进人口计生行政主体向“有限政府”转变,行政职能向“公共管理”转变,行政手段向“服务、指导、合作”转变。

  (四)要大力推进干部交流。积极向同级党委、政府推荐人口计生系统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业绩突出的干部,提出提拔任用、跨部门交流的建议,促进干部交流,改变人口计生系统专职干部队伍超稳定现象。

  五、进一步加强人口计生队伍作风建设

  (一)把工作重心落到基层,加强对基层工作的分类指导。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进一步明晰层级责任制,研究在新形势下,用创新思路和机制来巩固和发展人口计生工作。市级人口计生部门在新政策调研、设计时,要注重基层工作的可操作性。市级、区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确保基层机构和队伍的稳定,解决基层工作的实际问题。加强对基层人口计生工作的分类指导,尊重基层创造的新鲜经验和意见,及时加以引导和总结,进而上升为规范的工作制度。街道、镇(乡)人口计生部门要积极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在社区依法实施人口计生管理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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