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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意见


  强化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体系。结合实际,形成行政部门、服务机构、自治组织、群众团体目标一致、上下互动、信息共享、运转高效的科学管理格局。切实加强面向基层的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加强乡镇街道人口计生综合服务站、居(村)委会人口和家庭计划指导室建设。充分利用网络优势,面向健康、亚健康人群,开展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信息咨询、药具发放、人口信息采集和人员培训等。建立以免费发放为主体、社会营销为补充、产业发展为支撑的计划生育药具供应和服务体系。组织实施“新农村新家庭计划”,积极开展“生育关怀行动”,深入推进家庭计划指导工作,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及家庭保健等服务制度。

  加强人口计生工作队伍职业化建设。适应新形势,推进各级人口计生工作队伍结构的调整优化,不断提高队伍的年轻化、知识化和专业化程度。健全各级人口计生干部专业知识和岗位技能培训制度,力争“十一五”期间形成结构合理的专业技术队伍。探索建立一支专业化、规范化的人口计生社工队伍,实行绩效考核,完善人员准入、选拔任用、引进培养、交流、退出机制。

  加快推进和完善本市人口信息化建设。切实抓好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日常运行、更新维护和管理。切实发挥上海市社会保障和市民服务信息系统、上海市居住证信息系统在跨部门开发利用、综合协同、社会公共服务方面的作用,实现各区县、各部门间人口信息资源的共享。切实抓好上海市实有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开发和完善人口综合调控管理、人口发展趋势预测、人口安全预警预报、基层管理服务等综合应用功能,在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迁移、学习、就业、住房、社会保障等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方面发挥信息支撑作用。建立和完善依托社区的实有人口统计制度,加强对人口变动情况的统计分析。

  积极推动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科技创新。充分发挥上海在计划生育生殖健康领域的科研优势,依托高等学校和重点科研机构,建设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科研基地。开展计划生育生殖健康领域重点课题的联合攻关,进一步加强新型生育调节技术研究、生殖调节应用研究和基础研究、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研究。以市场为导向、科研为基础,积极培育和规范本市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产业,促进其健康发展。

  九、进一步加强领导,确保《决定》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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