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人口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和医疗保健机构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密切配合,大力宣传和普及预防出生缺陷科学知识,制订和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加强婚育咨询和指导,引导妇女在最佳年龄段生育;积极开展婚前和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产前筛查和诊断、产后访视、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康复等工作;促进住院分娩和母乳喂养,为贫困妇女提供必要的生育救助和安全接生。
卫生、民政、人口计生、财政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本市免费婚前保健制度,大力倡导婚前保健。落实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婚前咨询率和婚检率。加强性病和艾滋病防治工作,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充分发挥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在预防性病和艾滋病中的宣传和服务作用。加强对影响出生缺陷的生物遗传、社会环境、不良生活方式等重大危险因素的研究、评估和干预。
大力普及婴幼儿抚养和家庭教育的科学知识,积极开展婴幼儿早期教育。建立和完善政府推动、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家庭响应的社区0-3岁婴幼儿科学育儿指导服务体系。积极探索开展独生子女社会行为教育和培养工作,引导独生子女健康成长。
五、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促进社会稳定和人口性别结构平衡
进一步加大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力度,把工作重点放在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综合管理上。
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党政负责、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标本兼治工作机制。各级政府是责任主体,人口计生、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公安等部门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把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作为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重点,加强综合治理的过程评估和责任考核。
加强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婚育新风进万家”等活动。以消除性别歧视为重点,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以及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网络等多种途径和形式,广泛宣传男女平等、少生优生等文明婚育观念,普及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知识,营造关爱女孩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强化监督管理。严禁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市卫生局要会同市人口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进一步完善本市产科、人工终止妊娠的执业资质认证和相关B超检查诊断等应用的管理制度。建立全市统一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孕情检测的质量控制、管理制度。对终止妊娠药品和促排卵药品实行严格的处方管理和流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