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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计划生育协会等关于广泛开展“生育关怀行动”的通知

  (五)关怀基层人口计生工作者。尤其要帮助因公受伤、遭受意外的基层人口计生工作人员和计划生育协会会员。要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为其排忧解难,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主要内容包括:建立全市基层人口计生工作人员信息库,组织业务培训等。

  三、活动方式

  各部门、各区县要结合本部门业务和本地区情况,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实际,通过多种途径,开展形式多样“生育关怀行动”,做到“点面结合、分类指导、重点推进、形成特色、广泛开展”,通过认真组织各项活动,扩大社会影响,使生育关怀的大平台与小项目相辅相成,确保“生育关怀行动”取得实效,使群众得到实惠。主要活动方式有:

  (一)紧急救助。建立紧急救助工作机制,对于遭遇意外事故的计划生育家庭,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向他们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二)经济帮扶。各有关部门、人民团体要发挥各自优势,从实际出发,以多种形式帮助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发展生产,勤劳致富。推广生育关怀系列保险,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的抵御风险能力。

  (三)志愿者服务。各有关部门、人民团体要积极组织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发动志愿者与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及个人结对,给予其精神慰籍、生活照料和学业辅导。各类专业人员要深入基层,为群众送技术、送信息、送服务,帮助他们排忧解难,摆脱困境。

  (四)社工服务。探索建立一支专业化、规范化的人口计生社工队伍,全面引入社会工作先进理念,以专业的方式、方法和手段去关心和帮助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和群众。

  (五)亲情牵手。鼓励大中学生、团员青年、解放军战士等青年群体积极参加“生育关怀-亲情牵手”活动,给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独生子女“空巢”家庭等,给予生活照料、精神慰籍和亲情扶助。

  (六)走访慰问。在春节等重大、有影响的节日、纪念日期间,有关部门要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特别是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计划生育手术后遗症对象进行优先走访慰问。

  (七)宣传倡导。有关单位要组织开展大规模社会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和网络等传媒手段以及发放宣传资料、拍摄宣传片、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在全社会营造“生育关怀行动”的浓厚氛围。

  四、部门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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