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本市2008年度全国计划生育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通知
(沪人口委办〔2007〕60号)
各区(县)人口计生委,委属各单位:
为加强人口计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培养和提高技术服务人员专业技术水平,进一步做好2008年度全国计划生育专业(专业代码为084)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现将国家人口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临床医学计划生育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人口厅函〔2007〕204号)、
上海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本市2008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通知》(沪卫考办〔2007〕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切实做好有关工作。
一、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做好政策宣传工作,特别要让工作在基层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及时了解考试的要求和安排,并为符合报名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服务。
二、计划生育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试科目、申报条件、报名方式、报名程序、审核所需证件及相关材料等考试要求及事宜,详见
上海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本市2008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通知》(附件2)。
三、2008年度计划生育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考试。
四、计划生育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指导用书为中国人口出版社出版发行的《全国计划生育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指导与题集》上、下册,需订购者请自行与“中国人口出版社出版发行部”联系。联系电话:010-83530809。
五、国家人口计生委人事司已经开通“中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远程培训平台”(www.e-health.org.cn),请各位考生登陆培训平台,及时了解培训信息,参加考前培训。
六、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处是本市2008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名点之一,受理计划生育系统考生的报名。市人口计生委人事处地址:黄浦区大沽路100号2102室,联系电话:23116232,报名时间:09:00-17:00(周六、周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