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深入贯彻执行《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实施意见》(宁政〔2010〕138号),要将编制完成的行政职权目录及权力运行流程图及时在网上公布,并逐步按规范流程进行运作。大力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建设网上政务大厅,逐步实现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行政权力网上政务公开、网上协同办公、网上监察监控。
(三)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在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基础上,把外部监督与内部防控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内部公开,完善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在清权确权、规范权力运行过程中,要依据法定职责,着重从行政审批、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查找可能引发不廉洁、不作为、乱作为等廉政风险点,制定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完善制度机制,切实防止权力滥用。
四、扎实做好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督促所属公用事业单位全面清理办事服务事项,规范办事公开程序,绘制办事流程图,不断增强办事公开的实效。所有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以及医院、学校、公交、公用事业等涉及民生的领域,都要依法公开办事的依据、流程和结果,充分利用公共媒体、互联网、公告栏、电话咨询等方式,公开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和服务标准等办事信息,坚决纠正指定服务、强制服务以及价格欺诈、乱收费等问题。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学校推进校务公开。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医院推进院务公开,主动公开医院资质信息、就诊程序、医保结算、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等内容。县住房保障和建设局负责组织推进物业、供暖、房产管修等单位的办事公开工作;县水务局负责组织推进自来水等经营单位的办事公开工作;县交通局负责组织推进长途客运、运输管理、公交、出租车等单位的办事公开工作,主动公开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承诺、监督方式等内容。
五、努力深化基层政务公开
强化乡镇政务公开,推进乡镇政务公开与村务公开有机结合,使两者在内容和形式上有效衔接,相辅相成,全面提高基层政务公开质量。不断丰富基层政务公开与公共服务的内容,及时公布涉农惠农、就业创业扶持、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城乡社会救助等相关政策和制度,以及岗位需求、技能培训、社会服务等信息。加强对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征地补偿、涉农补贴、扶贫救灾资金、社保基金等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开工作。加强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和涉农法律法规的公开工作,切实维护基层群众的合法权益。探索在乡镇开展便民服务的有效形式,有条件的地方要设立便民服务中心或便民代办点,逐步将便民服务向社区、农村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