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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公用事业局2011年至2013年全市开展城市绿化美化净化亮化竞赛活动方案的通知

  3.制定措施,下大力气,全面规范户外广告、路牌和公共标识。拆除城区及铁路、公路沿线陈旧破损、影响观瞻及未经审批设置的广告设施,建设一批设置艺术化、路段特色化、效果景观化的广告牌匾。清理规范交通标识、路牌。规范、完善车站、宾馆、饭店、旅游景点等重点部位导向标识和内容。各市(县)区要重点对主街路进行规范化整治和规范管理。
  4.重新规划和不断完善户外宣传设施。在城市主次干路两侧和重点部位要新建、完善一批电子广告屏和公益广告牌,用于全运会筹备和比赛期间播放有关全运会宣传片、新闻片、旅游片,转播全运会比赛实况,营造全运文化氛围。
  5.设置公共艺术小品。城市主次干路两侧、广场、公园等场所要设置一批体现城市特色的建筑小品、雕塑和植物花卉景观,营造内涵丰富、景物宜人的艺术氛围。
  (三)净化
  1.治理城市道路和排水设施。全面治理城市道路,城市主次干路、火炬传递路线和全运会“吃、住、行、游”涉及道路要达到路面平整无坑包、边石顺直无破损、步道美观无缺失、井盖平稳无松动,完好率达到100%;支路完好率达到95%以上。要在完善道路、道板的基础上定期清理、打扫卫生,增设和改善环境设施。要提高排水能力,确保城市主干路、出口路、以及立交桥、火车站、码头、比赛场馆等重点部位遭遇暴雨时路面不积水。
  2.治理城区和城乡结合部地区环境卫生。按照现行环境卫生管理体制,市、区、街道、社区相互配合,全面治理城市环境卫生、清理城乡结合部卫生死角,做好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排水、粪便清掏工作,搞好楼道清扫、庭院保洁、临街单位环境卫生。落实“门前五包”,规范市容、街路管理。
  3.治理施工现场和集贸市场环境卫生。加强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清理整治,施工现场实行标准围档,建筑垃圾及时清运,防止扬尘污染,清理积水和污水、防止蚊蝇孳生。加强集贸市场环境卫生整治,改造和整顿各市(县)区不合格集贸市场。取缔违规占道经营的马路市场、马路工厂、摊点、流动商贩、店外经营、露天烧烤等。
  4.治理铁路和公路沿线环境卫生。铁路和公路沿线环境整洁美观,无私搭乱建的建(构)筑物及其附属物、无破旧建筑及残墙断壁、无乱堆柴草、无暴露垃圾渣土及“白色污染”物、无河塘漂浮物。各地区要按照签订的责任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防止整治后反弹问题。
  5.治理公共场所卫生。清除火车站、长途汽车客运站、码头、商业街、公园、比赛和接待场馆等公共场所的不卫生现象,做好各项卫生工作。
  6.建设垃圾处理厂。各市(县)区要在两年内完成垃圾处理厂建设任务,乡镇要全面开展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不得随意排放、堆放各种垃圾,要彻底改善和规范城乡环境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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