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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源市委关于在全市开展“爱国、守法、诚信、知礼”教育活动的意见


  三、开展“爱国、守法、诚信、知礼”教育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开展爱国教育,强化爱国意识。要从坚定理想信念的高度,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坚定对社会主义的信念,增强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以及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坚持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不动摇,坚持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动摇,自觉与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一致;要维护祖国的独立、统一、尊严、荣誉和利益,关注祖国的前途和命运,积极承担义务,时刻听从祖国的召唤;要维护中华民族的团结,树立强烈的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热爱祖国的历史文化和民族优良传统;要把爱国与爱乡结合起来,热爱家乡,建设家乡,为祖国的繁荣和进步作出自己的贡献。
  (二)开展守法教育,增强法制观念。针对市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有待进一步提高,有法不依、有章不循、执法不严的现象依然存在的情况,必须广泛深入开展守法教育。要以普法教育为载体,在城乡大力开展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开展“法律进万家”系列宣传活动,并结合普法工作,加快发展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要以实施《行政许可法》为契机,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制教育,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要以依法治理为手段,抓住依法行政问题、司法公正问题、经济秩序问题、社会治安问题比较突出的地区、单位或部位,集中力量治理,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果,以依法治理的声势和成果扩大守法教育的效应;要以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为着力点,加强对他们的宪法和法律知识教育,增强法制意识,形成“做守法人,不做违法事”的风尚。
  (三)开展诚信教育,打造信用河源。要以培养诚信公民为根本,大力普及诚信知识,宣传和弘扬中华民族讲诚信、守信用的优秀品格和传统美德,增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的意识,引导人们为人处世要以诚相待,不虚假,不欺诈,不失信,努力形成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打造信用河源;要以培育诚信企业为重点,培育和倡导诚实守信、互惠互利、义利统一、公平公正等与市场经济运作规律和发展要求相适应,并能引导和规范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道德风尚,引导企业树立“以诚立业、以诚拓市、以诚获利”的意识,坚持不制假售假,不走私贩私,不逃汇骗汇,不逃税骗税,不恶意逃废债务,不赖账等,主动配合和支持市场秩序的整治,树立诚信企业的良好形象;要以建设“信用政府”为目标,把诚信原则贯穿于政府履行管理、监督和服务职能的全过程,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在工作时限、工作程序、工作内容、工作质量上讲信誉重实效,促进党政机关和执法、管理部门自觉规范服务行为,树立诚信为民的良好形象,并加强对政府及行业作风的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使之真正做到取信于民,取信于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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