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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源市委关于在全市开展“爱国、守法、诚信、知礼”教育活动的意见

中共河源市委关于在全市开展“爱国、守法、诚信、知礼”教育活动的意见
(河委发〔2004〕18号 2004年9月15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张德江同志最近到我市视察工作时提出,当前很有必要在全省开展“爱国、守法、诚信、知礼”教育活动。市委经过认真学习讨论,一致认为,开展这项教育活动,意义重大,完全切合河源实际,是当前加强和改进思想道德建设的一项重大创举和紧迫任务,也是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有效途径。张德江同志是在河源首先明确提出开展这项教育活动的,我市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迅速行动。为此,市委决定,立即在全市开展“爱国、守法、诚信、知礼”教育活动。现就开展这项教育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爱国、守法、诚信、知礼”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

  开展“爱国、守法、诚信、知礼”教育活动,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落到实处;有利于宣传、普及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提高市民遵守和实践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自觉性;有利于抵制和荡涤社会上存在的消极腐败因素和不良风气,创造抵制假恶丑、弘扬真善美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有利于坚持继承优良传统与弘扬时代精神相结合;有利于促进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有机结合,强化公民的法治理念和道德伦理;有利于培育和形成能够引导和规范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道德风尚;有利于体现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人的素质提高和全面发展;有利于促进领导干部自觉加强道德修养和法治理念,率先垂范,在群众中树立和保持良好的形象和威信;有利于将思想道德建设的成果转化为巨大的精神动力,推动我市打造“四个河源”、争创“五个城市”、完成“八大任务”的实现。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一定要充分认识开展“爱国、守法、诚信、知礼”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迅速行动起来,全面、扎实地把这项教育活动开展起来,深入下去,务求取得好的效果,以此带动全市精神文明建设上一个新台阶。

  二、开展“爱国、守法、诚信、知礼”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

  我市开展这项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运用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载体,开展“爱国、守法、诚信、知礼”教育活动;立足于全面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技文化素质;立足于弘扬社会正气,促进社会文明程度的进一步提高;立足于推动建立文明法治的社会环境和法治政府,实现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互动互促;坚持重在行动、重在引导、重在建设、重在实效的工作方针,从本地区社会风气存在的突出问题抓起,从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薄弱环节抓起,从基层和试点单位抓起,从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率先垂范抓起,把“爱国、守法、诚信、知礼”教育活动抓好抓落实,促进我市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入开展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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