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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百分百活动”开展情况的通报

大庆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百分百活动”开展情况的通报
(庆法制发〔2011〕1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中省直单位、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黑龙江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各县区和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巩固我市国家级规范性文件备案示范市的创建成果,市法制办从5月份开始在全市县(区)和部门持续开展了“规范性文件备案百分百活动”。现将前段活动开展情况通报如下:
  从前段活动开展情况看,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大部分县(区)和部门领导对“规范性文件备案百分百活动”比较重视。各县(区)和各部门大都能够按照活动方案要求部署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百分百活动”,层层落实备案工作主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保证备案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截止7月5日前已有8个县(区)和48个部门将主管领导、备案工作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以表格形式报到了市法制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科。
  二是大部分县(区)和部门能够及时备案规范性文件、季度发文登记簿和备案工作月报表。大部分县(区)和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能够在文件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报市法制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科备案,能够在第二季度开始前5日内将本县(区)、本部门发文目录即发文登记簿(复印件或电子版)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报送市法制办,能够认真填报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月报表,并于每月5日前上报至市法制办备案。截止7月5日前,市政府法制办已收到各县(区)人民政府、中省直单位、市政府各直属单位备案规范性文件56件,有5个县(区)和40个部门上报了发文登记簿,有7个县(区)和40个部门按要求上报了备案工作月报表。
  三是大部分县(区)和部门能够及时依法纠正规范性文件存在的问题。总体上各有关县(区)和部门对市法制办指出的规范性文件应予纠正的内容违法等问题比较重视,能够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依法纠正,有效维护了法制和政令的统一,提升了政府制度建设的质量。
  从前段各县(区)、各部门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百分百活动”的情况看,也暴露出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
  一是个别县(区)和部门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重视不够。有的县(区)和部门领导对“规范性文件备案百分百活动”重视不够,肇源县政府、市公安局至今没有上报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主管领导、备案工作具体责任人。还有的县(区)和部门对市法制办指出的规范性文件内容违法等问题既不主动研究,也不督促纠正,致使同样的违法问题反复出现,影响了规范性文件质量。
  二是个别县(区)和部门规范性文件存在迟备、漏备问题。有的县(区)和部门对《黑龙江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学习不够,对什么是规范性文件认定不准,还有的对备案审查工作怀有抵触情绪,主观上不愿意主动接受备案审查监督,存在着规范性文件迟备、漏备问题。从今年以来的备案情况看,杜蒙自治县政府迟备规范性文件4件,漏备10件;肇州县政府漏备9件;市建设局迟备4件;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迟备2件;市卫生局漏备7件;市民政局漏备5件;市畜牧局漏备3件;市计生委漏备1件;市商务局漏备1件;市司法局迟备1件。
  三是个别县(区)和部门没有按时上报季度发文登记簿和备案工作月报表。季度发文登记簿和备案工作月报表既是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提高备案效率和质量的有效抓手,但是仍有一些县(区)和部门此对重视不够,没有按时上报季度发文登记簿和备案工作月报表。肇源县政府、萨尔图区政府、市公安局至今没有上报季度发文登记簿和备案工作月报表,杜蒙自治县政府、让胡路区政府没有上报季度发文登记簿。
  总的看,各县(区)、各部门前段的备案工作进展幅度较大,但不能估计过高。下步我们要按照《黑龙江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和市法制办《关于在全市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百分百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倍加重视、倍加努力地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
  一是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使备案要求入脑入心。各县(区)、各部门要切实提高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黑龙江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和市法制办《关于在全市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百分百活动”实施方案》作为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认真督办,没有责任领导的县区和部门要马上落实分管领导,没有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的要立即做出安排,保证责任到人。同时各县区和各部门办公和法制机构的人员要认真学习备案文件,吃透备案精神,使备案要求入脑入心,牢固树立备案观念,增强主动、规范备案意识,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
  二是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提高备案效率和质量。针对备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县(区)、各部门要对照国家和省、市文件要求,认真查找问题和原因,抓紧进行整改,尽快落实备案责任和措施,确保本地、本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不掉队,备案水平不降低,确保实现规范性文件备案率100%、审核率100%、存在问题纠正率100%的目标,绝不能因为本地、本部门工作不力而拖全市备案工作的后腿。
  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层级监督,各县(区)法制办要切实履行备案审查职责。各县(区)的法制机构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和历史使命感,对本级政府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认真进行认定和合法性审核,对存在的违法问题要及时指出并提出修改建议,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同时,要按照市法制办《关于在全市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百分百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把下级向其报送备案审查的规范性文件,建立台帐和审核档案,加大对乡镇政府和本级政府各部门的规范性文件监督审查力度,切实纠错和解决规范性文件有件不备、报备不及时、不规范等问题。同时,要适时研究制定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来确保备案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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