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造成国内外较大影响。
三、组织领导及有关部门职责
发生特大自然灾害,市政府统一领导和组织指挥当地政府救灾,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
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负责做好救灾抢险的宣传报道工作。
市计划局:负责安排重大救灾基建项目,协调建设资金;做好救灾粮食储备、调拨和供应的组织协调工作。
市经贸局:协调电力、商业、物资、医药等部门的抢险救灾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组织指挥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负责对学生进行防灾减灾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组织、指挥、协调灾区的社会治安工作。
市民政局:协调救灾工作;核定和报告全市灾情;组织转移、安置、慰问灾民;负责困难灾民吃、穿、住、医等生活救助;申请、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确保救灾款物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发放;组织指导救灾捐款;储备救灾物资。
市财政局:负责本级财政救灾资金的预算安排,组织对上级、本级财政救灾资金分配和拨付,对救灾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保证救灾款及时到位。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全市的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编制市级地质灾害防治预案,拟订年度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加强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组织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界定地质灾害治理责任,建立群测群防的监测体系,协助抢险救灾。
市建设局:负责城镇规划和工程建设的管理,制定各类房屋建筑及工程设施和市政工程建设的抗震设防标准、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和工程设计施工等管理工作。组织修复有关供水设施。
市交通局、市公路局:按各自职能,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受灾中断的交通道路及内河航道的修复工作。
市信息产业局:负责协调有线电话、无线电话、数据通信运营商保障救灾现场的通信联络,督促修复受灾损毁的通讯设备;保障相关无线通信业务频率的正常使用。
市水利局:承担市"三防"总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市"三防"及水利工程抢险工作,在抗御特大洪水期间对水库实施联合调度,负责灾后水利、供水设施的修复,协调生活水源调度。储备水利工程抢险物资。
市农业局:负责指导灾后农业生产自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