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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肇庆市政府系统清理盗版软件换装使用正版软件实施方案》的通知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肇庆市政府系统清理盗版软件换装使用正版软件实施方案》的通知
(肇府办[2004]7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市新闻出版办公室制定的《肇庆市政府系统清理盗版软件换装使用正版软件实施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四年九月二日

肇庆市政府系统清理盗版软件换装
使用正版软件实施方案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地方人民政府使用正版软件的通知》(粤办函[2004]23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开展清理和抵制盗版软件工作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树立和维护政府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形成全社会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风气。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清理盗版软件、换装使用正版软件工作,使全市政府系统各部门全部换装使用正版软件,打击盗版软件行为,维护软件版权合法权益,净化软件生产、销售市场。

  三、组织领导

  保护和使用正版软件,清理和抵制盗版软件,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提出的“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和树立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是促进软件产业发展的重要保证,是改善我市投资环境的需要,也是今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重点。各地、各单位要把清理盗版软件、换装使用正版软件作为维护政府形象,改进机关作风,坚持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为加强对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领导,市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委宣传部分管副部长任副组长,市计划局、市财政局、市信息产业局、市新闻出版(版权)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全市清理盗版软件、换装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各地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

  四、自查工作

  从现在起,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清理盗版软件、正版软件使用情况的自查工作。自查的主要内容:本部门现有计算机的种类、数量和使用的正版软件、盗版软件的种类、数量,包括业务、办公系统的软件生产制作是否具有合法的授权文件。各单位要将自查情况填写在软件使用登记表(附件1),并于2004年9月28日前报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邓汉良,联系电话及传真:2229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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