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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肇庆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目前,我国的农产品质量认证实行无公害、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三位一体、整体推进”的制度。各地要以特色和主导产品为对象,引导农产品生产单位和个人开展产品认证工作,规范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的质量管理工作,树立我市农产品安全、优质的良好形象。“十五”期末,全市农业主导产品均要通过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在抓好产品认证的同时,要引导农业企业开展GMP(良好操作规范)、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ISO9000(质量管理与质量保证)、ISO14000(环境管理与环境保证)等体系建设和认证,完善农业企业质量控制体系,建立农业企业产品标识、质量检测、质量追溯、责任追究等制度,营造以质量管理为核心的企业管理机制,推进企业的产业化经营和标准化管理,创出一批省级、国家级名牌农产品,全面提高我市农业的综合竞争力。

  此项工作由农业部门牵头,会同质监部门组织实施。

  (六)加强标准化技术研究工作,提高农产品质量管理工作水平。

  标准化技术研究是开展农产品质量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要密切关注国际、国内农业标准化技术发展的新动向,加强对技术贸易壁垒的研究,及时了解、收集发达国家的技术法规、标准,密切跟踪贸易国的技术措施,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在现有国家、行业标准的基础上,以我市大宗名优产品为重点,建立起与国际、国内先进水平接轨的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标准体系,为实现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程标准化管理打下坚实基础,切实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管理工作的水平。

  此项工作由质监部门牵头,会同农业部门组织实施。

  五、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

  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是保障城乡居民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确保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保持农村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出发,重视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为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成立“肇庆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各县(市)区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市经贸、农业、卫生、环保、质监、工商等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和分工要求,互相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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