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肇庆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肇府办[2004]9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肇庆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实施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四年十月十四日
肇庆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阶段“菜篮子”工作的通知》(国发[2002]15号)和省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厅关于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2]98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肇府[2004]2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保障城乡居民消费安全和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为目标,进一步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水平,努力实现农产品无公害生产。
二、工作目标
从现在起,用3年左右的时间,建立健全农业标准体系、农业示范推广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农产品质量认证体系,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到2006年底,大宗农产品基本实现无公害生产,其中,蔬菜、水果、茶叶、禽畜、水产品等重点鲜活“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达到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市城区市场农产品抽检合作率达85%以上,乡镇市场抽检合格率达80%以上,农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残留超标的现象得到有效控制,打造出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农产品品牌,提高我市农产品的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三、实施步骤
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实施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04年底前,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规章和政策、措施,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在市城区和四会市、高要市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试点工作,建立“肇庆市农产品质量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