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综合利用:到2006年,全市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85%以上,其中粉煤灰、煤矸石的资源综合利用率达100%。
新型建筑材料:到2006年,新型墙体材料约占墙材总用量的80%。
散装水泥:2006年散装水泥供应量150万吨,散装率达到60%,节约综合经济效益0.75亿元。
环境资源:到2006年,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60%,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70%以上。
(三)基本要求:开展资源节约活动,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是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看的必然要求。各级政府、各部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扎扎实实推进资源节约工作。在开展资源节约活动中,要做到四个结合:
一是开展资源节约活动要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相结合。在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重大项目建设等工作中,按照走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经济效益好的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把节约资源、降低消耗放在突出位置。同时,要探索资源节约的市场机制,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加快循环经济发展。
二是开展资源节约活动要与调整经济结构相结合。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积极发展与资源节约相关的服务业;严格控制高耗能产业,执行钢铁、电解铝、水泥等行业的准入条件,坚决制止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
三是开展资源节约活动要与技术进步相结合。推进资源节约科技开发,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组织实施资源节约重大技术示范,推广应用先进高效的节能、节水设备和器具,提高资源节约的整体技术水平。
四是开展资源节约活动要与缓解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资源瓶颈制约相结合。优化电力生产调度,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以高耗能行业为重点,大力节约用电。加大农业节水和城市节水力度,加大企业节水技术改造力度。加快土地管理体制改革,实施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并采取行之有效的节地措施。
三、落实措施,切实抓好资源节约活动的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资源节约工作责任制。
市政府成立肇庆市资源节约活动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经贸局、计划局、科技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水利局等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市教育局、农业局、国资委、环保局、广电局、统计局、法制局、总工会、团市委、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开展全市资源节约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经贸局),负责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等日常工作。各有关部门具体分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