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化隆县2008年度开展减轻农民负担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化政办〔2008〕7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县农林局制定的《化隆县2008年度减轻农民负担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0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化隆县2008年度开展减轻农民负担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支农、惠农政策,巩固税费改革成果,切实减轻农民负担,2008年度将开展减轻农民负担执法检查工作,现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执法检查内容
(一)全面检查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情况。根据中央1号文件精神,今年我县的粮食直补、种子补贴、购置农机具补贴、生产资料综合补贴以及上级对村级的财政补助资金的落实情况。
(二)检查涉及农民负担的收费项目情况。
1、加大清理收费项目的力度。检查做到“四个一律取消”(即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中央和省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及财政部门会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涉及农民负担政府性基金项目一律取消;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之外,1997年以来出台的专门面向农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教育性基金项目一律取消;农村和各种集资、摊派以及要求农民出钱出物出工的达标升级项目一律取消),检查“四项制度”(即涉及收费和价格公示制;农村义务教育一费制、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涉及农民负担案件责任追究制)的落实情况。“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开展情况,重点对议事范围、议事程序、限额标准、资金和劳务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重点对农村水电、农机服务、农民建房、农村义务教育、农民进城务工等各项生活、生产性的不合理收费和搭车收费等进行全面清理检查。检查在村级道路硬化、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等工作中是否存在强迫出资出劳,强行参保的现象。检查对涉及农民负担的各项收费是否严格按照文件依据,项目名称、收取标准和对象范围进行公示,在收费过程中是否存在强迫性行为。重点对农业灌溉水电费、排涝费、畜禽防疫费、机耕费和农牧业生产资料价格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