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坚决执行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进一步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副科级以上干部应当报告的事项:①本人的婚姻变化情况;②本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情况;③本人因私出国(境)的情况;④子女与外国人、港澳台居民通婚的情况;⑤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及有关情况;⑥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指同财共居的子女,下同)私人在国(境)外经商办企业的情况;⑦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担任外国公司驻华、港澳台公司驻境内分支机构主管人员的情况;③配偶、子女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⑨本人认为应报告的其他事项。同时,副科级以上干部出国出境、出省和离岗培训前,要书面向纪检监察部门报告备案,接受监督。由兰平信、张俊和同志负责, 纪检室牵头。
17、落实对系统财务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检查。由孙桂莲同志负责,财务处牵头。
18、深化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一是行政执法公开,将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收费的依据、程序、标准、结果公开。二是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方便人民群众的查询和利用。依据《石家庄市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市局、县(市)、区局、基层工商所都要建立政务公开示范点,实现四级联动。三是局务公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要做到"四上",在全系统推行电子高科技公开形式,主动接受企业、商户、消费者和内部干部职工的监督。"四上"即:上墙浏览、上网监督、上纸阅存、上档查询。特别是要发挥网上公开的作用,利用市、县(区)、所四级实现了系统内局域网互通、市局互联网(外网)开通这一有利契机,将对外行政权力和内部管理权中不涉密的项目全部输入局域网和互联网,使工商干部可以通过局域网、社会各界可以通过互联网直接查询各级工商机关的政务信息。在完成行政职权目录清理和流程图绘制的基础上,按照市权力公开透明运行领导小组的部署,今年的工作重点是抓住决策、执行、结果等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扎实推进权力运行的动态公开,(到2007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市工商局机关网上审批系统的建设,实现网上审批、网上公开、网上监督。)市局将在搞得好的单位召开现场观摩会议,以推动此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四是推动制度创新。“推行以行政首长为重点对象的行政问责制度,建立健全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使行政权力逐步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严肃查处不公开、假公开行为。由兰平信、刘烨、齐志刚、孙桂莲、张俊和、尹兵辉同志负责,企管处、外资处、人教处、法规处、纪检室牵头,机关相关单位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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