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加强对依法监管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结合今年全系统换发执法证,加强对工作人员持证上岗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依法履行市场监管职责,提高执法水平和整体效能的情况。加强对执法指导思想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在监管执法工作中是否存在不依法行政、执法争利、执法扰民扰企和行政不作为等行为。强化对行政执法权的监督检查,继续开展执法检查,推广执法督察,狠刹随意执法、越权执法、徇私枉法等歪风。由张俊和同志负责,法规处牵头。
9、加强对党员干部执行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制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加强对民主集中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既要防止个人独断专行,又要防止出现软弱涣散、好人主义和无人负责的问题。由兰平信、刘烨同志负责,机关党委牵头,人教处参与。
10、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继续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继续开展“下评上”和基层工商所面向管理服务对象述职述廉活动,抓好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述职述廉工作,逐步形成上下监督、内外监督有效结合的监督机制。由兰平信、刘烨、张俊和同志负责,人教处、纪检室牵头。
11、落实纪检组负责人同下级工商局主要领导干部谈话制度。由张俊和同志负责,纪检室牵头。
12、落实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由孙桂莲同志负责,财务处牵头,纪检室参与。
13、落实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评价体系。由兰平信、刘烨同志负责,人教处牵头,财务处、纪检室参与。
14、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格执行《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落实市局制定的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严格按照程序、条件选拔任用干部,不准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狠刹跑官要官歪风,防止和杜绝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职”等问题的发生。由兰平信、刘烨同志负责,人教处牵头,纪检室参与。
15、贯彻落实财务监督联席会议制度。按照省局《关于建立财务监督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要求,今年在县(市)、区工商局普遍建立由财务、纪检监察、人事和办公室等部门共同参与的财务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对财务工作建立事前、事中和事后全方位监督,做到财务管理公开透明。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问题的通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工作,积极稳妥地保证津贴补贴的顺利发放,确保队伍稳定。由孙桂莲同志负责,财务处牵头,纪检室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