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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在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党员干部中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九)在全省工商系统开展“升国旗、奏国歌”、“唱正气歌”、“送温暖、献爱心”、“温馨提示”以及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等“五项活动”,在工商系统进一步营造“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氛围,树立和谐工商的良好形象。
  (十)组织开展“为民、务实、清廉”征文活动。省局在《河北工商》月刊、红盾信息网开设“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教育活动征文专栏。省、市、县(市)区工商局要结合实际,组织征文活动,筛选优秀的文章上报省“为民、务实、清廉” 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省局党组成员,各市、县(市)区工商局长、副局长、基层工商所长要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特别是“为民、务实、清廉”方面的体会文章或理论文章,积极参加征文活动。
  五、方法步骤
  “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教育活动从2007年4月30日开始,分三个阶段进行,8月底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一)学习动员阶段(4月底?5月底)
  通过组织学习、开展专题讨论、举办培训班等方式,提高工商系统党员干部对加强新形势下作风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转变作风的自觉性。
  1、认真学习规定内容。各单位要制定详细学习日程安排,认真学习指定的内容,全面掌握其基本原则、准确领会精神实质,不降低学习标准,力求做到真正学懂、弄通。
  2、运用多种学习方式。要把党组集体学习与党员干部个人自学相结合,重点抓好集体学习。要把学习和讨论相结合,重点领会精神实质。省局搞2至3次全系统视频辅导讲课,要组织观看录像片《忧患录》,各地还可采取请老干部、劳动模范作报告、举办先进典型表彰会、参观见学革命教育基地与访基问难相结合等方式进行。
  3、保证学习时间。在学习教育中,省局党组和各市局党组以党组扩大会的形式集中学习不少于三次,每次不少于一天;各支部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不少于三次,每次不少于半天。要建立学习教育专用本和集中学习签到制度,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撰写心得体会文章每人不少于三篇。
  4、组织专题讨论。要召开一至二次专题讨论会,以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为主题,围绕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河北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省委提出的“五个围绕”紧密结合。党员干部特别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紧密结合自己的工作、思想和作风实际开展专题讨论,真正达到触动思想、促进工作、改进作风的目的。
  (二)查摆问题阶段(6月初?7月中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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