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工商局纪检监察室关于工商所验收达标工作中严格纪律的通知
各县(市)区局、各验收组:
当前,全市工商系统正在进行工商所达标验收工作,工商所达标验收是事关工商所机构设置调整的大事,是一项政策性强、影响面大的工作。为把这项工作落实好,正确贯彻省委、省政府和省局党组意图,把好事办好、办实,市局党组要求各县(市、区)局在此项工作中,必须坚持标准,严格纪律。
各县(市、区)局要把思想统一到省局有关会议精神的要求上来,选拔任用工商分局局长要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和《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处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在工商所达标验收期间,一律不能自行提拔、任免工商所长(工商分局局长),不能自行进行牵涉到工商所长(工商分局局长)的干部调换。为严肃纪律,如涉及任免、调换、提拔的,必须先向市局纪检室书面报告,经市局党组批准后执行。
要对照市局验收细则进行认真组织,严防弄虚作假和违反各项规定的行为。要强化保密观念,对涉及达标考核和机构调整的信息、资料、数据在组织未正式公布前一律不得外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