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地区安委会办公室,作为地区安委会的日常办事机构。地区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地区安全监管局,王忠富任办公室主任,王清明、杨少杰任副主任。
地区安委会办公室主要职责:研究提出安全生产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监督检查、指导协调行署有关部门和各县(市、特区)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行署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参与研究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研究拟订年度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负责组织行署较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组织协调较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承办省安委会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省安委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承担地区安委会协调煤炭行业管理涉及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督促检查各项工作和措施的落实情况;承办地区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13个专业办公室,各专业办公室在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一)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企业安全生产办公室设在地区经贸局,办公室主任:龙显尚。
(二)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设在地区公安交警支队,办公室主任:侯爱国。
(三)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水上交通安全办公室设在地区交通局,办公室主任:代新建,副主任:杨秀平。
(四)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煤矿安全办公室设在地区乡镇企业局(煤炭局),办公室主任:张健。
(五)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农业机械安全办公室设在地区农业局,办公室主任:宋建华,副主任:梁新月。
(六)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防火安全办公室设在地区公安消防支队,办公室主任:蔡贤邦,副主任:杨贵生。
(七)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建筑安全办公室设在地区建设局,办公室主任:杜兴周。
(八)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民用爆炸物品安全办公室设在地区公安局,办公室主任:彭容江。
(九)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特种设备安全办公室设在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主任:朱喜林。
(十)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教育安全办公室设在地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郭启光。
(十一)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旅游安全办公室设在地区旅游局,办公室主任:王锡林。
(十二)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业卫生办公室设在地区卫生局,办公室主任:安仕海。
(十三)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职工维权及群众监督安全生产办公室设在贵州省总工会铜仁地区办事处,办公室主任:张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