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汇总和分析区域经济发展的情况,研究提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措施。
(九)研究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管理粮食等重要商品的储备;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
(十)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建设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措施,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和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
(十一)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提出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参与编制生态建设规划,综合协调生态建设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促进经济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十二)研究提出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以及地方储备粮规模、总体布局和收储、动用计划建议;研究提出粮食宏观调控、确保粮食安全措施;监测分析粮食供求形势,完善粮食应急机制;负责军粮供应管理。
(十三)做好与港澳台和国外的经济交流与合作工作的策略研究。
(十四)依法指导和协调招标投标活动,对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进行监督检查。
(十五)承办市政府和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局设10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会议组织、文电运转、保密档案、秘书事务和政务信息等局机关日常政务;负责局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等行政事务及信访工作。
(二)综合规划科
组织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和国际经济的重大问题;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重大方针政策以及中长期发展速度、比例、结构和生产力布局等建议;汇总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和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各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监督和评估中长期规划的执行情况,提出规划调整意见;分析研究宏观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的监测预测,提出宏观经济调控对策和建议;组织研究并提出年度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研究提出、发布经济预测目标;负责重要文件的起草工作,协调、办理人大、政协建议与提案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