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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肇庆市经济贸易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肇庆市经济贸易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肇府办[2004]1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肇庆市经济贸易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四年十一月八日

  肇庆市经济贸易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肇庆市委、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肇庆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肇发[2004]16号),保留市经济贸易局,与市信息产业局合署办公。市经济贸易局是负责近期国民经济运行的综合经济部门,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调整

  (一)划出的职能

  1、将制定产业规划和产业政策职能交给市发展和改革局。

  2、将指导国有企业改革和管理职能交给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3、将反倾销、反补贴和产业损害调查的职能交给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二)划入的职能

  广东省肇庆盐业总公司(广东省肇庆盐业专卖局)承担的盐业行政管理职能。

  二、主要职责

  根据上述职能调整,市经济贸易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国民经济运行的方针、政策,拟订工业商贸方面的综合性经济规范性文件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监测、分析工业商贸运行态势,调节工业商贸日常运行;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分析和发布相关的经济信息。

  (二)贯彻实施产业政策,开展工业商贸产业竞争力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商贸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执行有关固定资产投资政策;编制市财政挖潜改造、中小企业技术进步和装备制造业等专项资金技术改造年度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审查、上报和办理需经国家、省和市审批、核准、备案的工商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指导工商领域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招商引资工作;定期分析工商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措施意见;指导工商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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