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肇庆市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肇府办[2004]1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肇庆市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四年十一月九日
肇庆市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方案
为了有效遏制侵犯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违法行为,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促进科技创新,营造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良好环境,根据国务院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方案和省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4]9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我市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正确认识和处理保护知识产权与优化投资环境、促进科技进步、推动经济发展的关系,坚持“履行承诺、适应国情、完善制度、积极保护”的工作方针,努力开创我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的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提高保护知识的能力和水平,遏制各种侵权行为,增强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和创新意识,促进经济发展,树立我市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良好的形象。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地区:端州区、鼎湖区、肇庆高新区和四会市城区、高要市城区以及城乡结合部。
(二)重点商品:着重抓好食品、医药产品、电子电器、音像产品、家居用品等商品商标的保护。
(三)重点内容:以保护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为重点,在努力提高商标注册、专利审查工作质量和效率、依法规范著作权产品生产、使用和交易的同时,严厉查处各类有关商标、著作及专利侵权盗版案件。
(四)重点环节及重点场所:主要是货物进出口、各类大型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灯光夜市、定牌加工、印刷复制等环节及场所。
四、工作任务和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