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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肇庆市信息产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肇庆市信息产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肇府办[2004]1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肇庆市信息产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肇庆市信息产业局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肇庆市委、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肇庆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肇发[2004]16号),将市科学技术局承担的信息化管理、协调职能和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承担的职能进行整合,组建肇庆市信息产业局,与市经济贸易局合署办公。市信息产业局是主管全市信息产业(含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无线电业、软件与系统集成业、集成电路业,下同),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调整

  (一)将市科学技术局承担的主管全市软件与系统集成业、信息传输网络行业管理、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工作职能划入。

  (二)将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的职能划入。

  (三)增加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的管理职能。

  二、主要职责

  根据上述职能调整,市信息产业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制定全市信息化管理细则、规定、标准并监督执行。

  (二)研究拟订我市信息化发展战略,负责编制全市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根据产业政策与技术发展政策,引导与扶植电子制造业、软件与系统集成业、信息资源业和信息服务业的发展;指导和推进有关行业结构调整。

  (四)根据国家和省信息网络建设规划,统筹规划和协调信息传输网络建设;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保障全市通信与信息安全。

  (五)负责民用无线电频率资源的分配管理;负责在本市设置无线电台(站)的审核、审批,无线电监测和监督检查;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协调处理无线电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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