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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肇庆市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肇庆市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肇府办[2004]1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肇庆市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肇庆市财政局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肇庆市委、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肇庆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肇发[2004]16号),保留市财政局。市财政局是主管财政收支、财税政策、财政监督和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综合经济部门,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调整

  (一)划出的职能

  将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不含金融国有资产,下同)管理职能交给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执行国有资产资本金基础管理的法规和规章制度。

  2、负责监缴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金收益。

  3、调查研究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的重大问题以及国有资本金的分布状况;执行国家资本金保值增值的考核指标体系;研究提出国有资本金预决算编制和执行方案;组织实施国有资本金权属的界定、登记、划转、转让、纠纷调处等。

  4、负责国有资本金的统计分析,提供有关信息;拟订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的有关制度和办法;组织实施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组织建设国有资本金统计信息网络。

  5、制订对所监管企业委派财务总监的管理规章、制度和办法;负责向市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和授权经营的企业集团公司委派财务总监的工作。

  (二)加强的职能

  1、切实加强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职能。

  2、建立健全以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为核心的追踪问效制度,完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职能。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市财政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财政、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资产评估、财务会计等方面的地方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参与有关地方税收制度和规定的拟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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