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肇庆市信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肇府办[2004]1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肇庆市信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四年十二月二日
肇庆市信访局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肇庆市委、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肇庆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肇发[2004]16号),设立市信访局,挂靠市政府办公室,实行市委、市政府双重管理。市信访局是综合管理信访工作的副处级行政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办理市内群众和境外人士给市委、市政府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准确地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有关信访工作规定和管理办法的建议。
(二)承办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有关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县(市)区、肇庆高新区和市直部门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三)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集体来肇、到省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检查、协调、指导县(市)区、肇庆高新区和市直部门的信访工作。
(四)总结推广各地区、各部门信访工作的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了解并掌握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指导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
(六)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信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信访局设3个职能科室。
(一)综合督查科
负责全市信访情况综合、统计和上报工作;向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和市直部门转(交)办重要来信来访事项和省、市信访案件,并督促检查办理情况;负责局的文书、档案和信访调研工作。
(二)来信办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