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满族自治县公共机构2011年节能宣传周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
吉林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依法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增强公共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节能意识,提高节能管理水平和能源利用效率,根据省市2011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宣传活动的统一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务院《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
吉林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为依据,以建设资源节约型机关、校园和医院为目标,宣传节约资源基本国策,紧紧围绕“十一五”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突出宣传节能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新技术,总结和宣传节能成果、经验,增强公共机构工作人员的节能意识,提高节能管理水平和能源利用效率。
二、宣传活动主题
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主题“节能低碳新生活、公共机构做表率”。
三、宣传活动时间
2011年6月11-17日,其中6月14日为“低碳体验日”。
四、参加活动单位
全县公共机构,即全县各类各级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五、宣传活动形式
以宣传贯彻《节能办法》为主线,全面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和低碳体验日活动。全县各类各级公共机构要悬挂节能宣传条幅或标语,张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海报,制作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气球,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宣传栏、显示屏、黑板报等载体进行宣传,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做到电视上有图像、广播上有声音,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节能意识,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自觉投入到节约型公共机构建设活动中,促进我县经济可持续发展。
六、宣传活动内容
(一)开展低碳体验日活动。6月14日定为公共机构“低碳紧缺体验日”。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制定本级公共机构低碳体验日活动方案,采取一级指导一级、分级组织实施的原则,抓好本级及所属公共机构低碳体验日活动的组织实施,组织公共机构广泛深入开展低碳体验日和低碳出行活动,并把此次活动纳入到2011年公共机构节能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当中。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将在县级新闻媒体向全县各公共机构及机关工作人员发出倡议。6月14日,全县各类各级公共机构除信息机房等特殊场所外,办公区域空调、公共区域照明停开一天;6层以下办公楼及其他公共建筑原则上停开电梯,高层建筑电梯分段运行或隔层停开;所有景观照明灯、装饰用灯关闭一天。倡导低碳出行,上下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公务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或拼车出行。全县各类各级公共机构主要领导要以身作则,积极参加低碳体验日活动,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用实际行动给全社会节能做出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