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政府部门全面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进度的通知
(肇府办〔2005〕5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地方人民政府使用正版软件的通知精神,市政府办公室于2004年9月发出了《关于印发〈肇庆市政府系统清理盗版软件换装使用正版软件实施方案〉的通知》(肇府办[2004]77号)。政府部门换装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是履行我国政府对国际社会作出关于保护知识产权的承诺的具体行动,同时也是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一种体现,有利于维护政府依法行政良好形象。因此,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重视,积极做好这项工作。为确保我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于2005年底前完成使用软件正版化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我市政府部门全面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进度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2005年5月30日前,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要健全工作机构,并向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机构及工作人员名单;市政府各部门完成调查摸底工作,填报《政府使用软件调查表》。
(二)市直政府部门在2005年5月底前、各县(市)区和肇庆高新区在7月底前,做好正版软件采购计划的编制工作,内容包括政府部门统一使用的软件类型数量,政府采购形式,资金落实情况等。
(三)市直政府部门在2005年6月底前、各县(市)区和肇庆高新区在10月底前完成正版软件的采购工作、人员培训和配发换装正版软件工作。市将组织督查组于6月和10月进行专项检查督促。
(四)2005年10月底,组织检查组对全市政府部门完成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检查验收,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及市政府各部门书面汇报工作情况,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同时填报《地方人民政府安装使用正版软件统计汇总表》。
(五)2005年11月至12月,迎接省检查验收。
二、工作措施
(一)成立领导机构。市政府已成立了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尚未成立领导机构的,必须在5月30日前成立。
(二)开展调查摸底。调查摸底是政府部门换装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重要环节.要对政府部门使用正版软件情况进行认真细致的调查摸底,并在此基础上认真如实填报《政府使用软件调查表》和《地方人民政府安装使用正版软件统计汇总表》(附后)。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于5月底前将《政府使用软件调查表》上报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2781882;传真:2781010),市、县(市)区政府和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各部门采购正版软件的品种和数量分别由市、县(市)区、肇庆高新区正版软件使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