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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指定市档案局(馆)为我市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场所的通知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指定市档案局(馆)为我市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场所的通知
(肇府办〔2005〕1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充分利用文件档案信息资源服务群众、服务社会,根据《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现指定市档案局(馆)(现行文件服务中心)为我市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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