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指定市档案局(馆)为我市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场所的通知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指定市档案局(馆)为我市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场所的通知
(肇府办〔2005〕1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充分利用文件档案信息资源服务群众、服务社会,根据《
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
》的有关规定,现指定市档案局(馆)(现行文件服务中心)为我市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场所。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