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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


  创建国家低碳示范省。(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10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

  提高利用外资水平,开拓对外贸易新领域,加快对外投资合作,建设内陆型经济开发开放战略高地。(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优化和改善投资环境,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水平,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支持榆林、铜川、汉中等有条件的开发区升格为国家级开发区。吸引经济发达地区共建产业转移示范区。(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等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三)重大改革任务。

  对《纲要》提出的改革任务,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分工,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不失时机地加以推进。

  1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深化大部门制改革,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省编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职能分工负责)

  完善“扩权强县”和“财政直管县”改革,搞好省直管县改革试点,实施扩权强镇改革。(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按职能分工负责)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改革行政事业性收费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省监察厅、省政府法制办、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等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和效能监察制度,加强行政监督,健全行政问责制。(省监察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政府法制办按职能分工负责)

  开展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试点。(省监察厅、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推动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省财政厅、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

  2 加快国有企业改革。

  健全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机制,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健全现代企业制度,逐步推行外部董事制度。尽快形成一批运营规范、竞争力强、效益显著的大企业集团。(省国资委负责)

  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收益分享制度。(省财政厅、省国资委按职能分工负责)

  有序推进石油、铁路、电力、电信等垄断行业改革,加大公交、供水、供气等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力度。(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

  3扎实推进农村综合改革。

  加快征地制度改革,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省国土资源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职能分工负责)

  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基本完成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等任务。(省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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