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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全省公路建设的决定

  鼓励市县政府以土地或其他资源入股,加快高速公路建设,鼓励市县政府以多种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发展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通过提供土地等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建设重要的红色景区、工业及农业产业园区对外连接道路,积极改善对外交通条件。市县政府在因公路发展带来的土地增值等收益中,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用于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建设。

  坚持实施“大路带小路”政策,逐步建立高速公路与国省干线公路统筹发展机制,新建、改扩建高速公路应将与之密切关联、提供集散服务的国省干线公路纳入项目范围,统一建设。

  五、凝聚合力,做好建设环境保障工作

  (十三)深入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工作,营造全省上下支持公路建设的良好氛围。

  (十四)切实做好征地拆迁工作。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由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统一协调,各设区市政府负责具体实施,费用按照预算投资实行总承包。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征地拆迁工作由各市县政府负责。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上有关规定,依法确定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深入细致地做好被征迁群众的工作,妥善安排好被征迁群众的生产生活和社会保障,积极化解征地拆迁中的问题和矛盾。

  (十五)全力保障优化建设环境。建设环境保障工作由公路沿线市县政府负责。各市县政府应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实行一个窗口对外,规范执法行为,推行定期多部门联合执法,稳定地材价格,及时协调解决建设环境相关问题,创造无障碍施工的良好外部环境。

  六、强化管理,着力提升建设水平

  (十六)严格资金监管。国家和省上安排的各类交通专项资金要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不得挤占、挪用。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及有关部门要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审计监督和绩效考核。建立廉政惩防体系,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十七)强化工程管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认真贯彻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省交通运输厅要严格管理,强化质量检测,确保工程质量。坚持精打细算、厉行节约,优化建设方案,严格设计变更程序,加大政府监督力度,努力降低工程造价。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降低安全事故。建立质量管理长效机制,推行设计、施工标准化,打造质量可靠、技术领先、景观优美的精品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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