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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机关软件使用正版化工作的通知

  (二)招标采购阶段。各级“正版化办公室”要认真做好正版软件的采购工作。行署各部门所需的正版软件由地区正版化办公室根据统计情况和实际需求所提出的正版软件采购内容、采购预算分析和采购建议,报地区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按照“统一预算、集中采购、分别配给”的原则,由地区财政局负责落实采购所需经费,地区正版化办公室委托地区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各县市政府机关要在认真核实的基础上,编制通用办公软件需求计划,报同级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财政部门安排所需经费,按有关规定实行政府采购。行署各部门采购工作于2011年9月25日前完成;各县市政府采购工作于2011年10月25日前完成。
  (三)检查验收阶段。地区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联合检查组,于2011年10月、11月开始,分别对行署各部门和各县市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情况和软件资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于检查验收不合格的,地区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将予以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完成,并上报行署;对因使用非正版软件造成重大影响的,要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四)总结深化阶段。各县市、行署各部门要认真总结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中好经验、好做法。行署各部门、各县市政府将有关情况或工作总结分别于2011年9月30日前、2011年10月20前报地区正版化办公室,汇总后报行署。地区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召开总结表彰大会,总结工作,交流经验,鼓励先进。
  三、分工负责,狠抓落实
  各级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统筹协调,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地区文化体育新闻出版(版权)部门要会同经贸、财政等部门做好使用正版软件的日常监管和督促检查工作,并搞好使用正版软件的宣传工作。经贸部门要加强计算机预装软件的监督和软件产品的质量管理,督促企业做好售后服务。财政部门负责购买正版软件的资金保障,将正版软件购置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和国有资产管理。地区正版化办公室要提出正版软件的采购内容、采购预算分析和采购建议,报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委托政府采购部门进行采购。
  四、建立机制,长效管理
  各县市、行署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将正版软件的购置经费纳入本单位每年的财政预算,将软件作为一项重要资产,纳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体系,加强软件资产管理制度建设,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逐步建立使用正版软件和资产管理的长效机制。从今年起,地区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要组织对行署各部门使用正版软件情况进行检查,将年度检查情况报行署。各县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人员对本级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进行检查,并将年度检查情况报地区正版化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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