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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地区参加新疆农产品北京、上海、广州交易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开幕式。11月04日上午09:30在上海农展馆举行。
  (四)参加项目签约仪式。11月05日上午9:30在上海农展馆举行。(各县市提前申报签约项目)。
  (五)参加颁奖仪式。11月06日上午在上海农展馆举行。11月6日下午地区进行总结。
  (六)参加考察。11月07日,地区农业局长和部分企业考察上海农产品加工企业,新疆农产品上海展示展销中心等。
  十、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县、市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展会的领导,要成立相应机构,落实参会单位(企业)人员。为了便于联系,各县(市)务必于9月10日前将参加上海展会领导、联络员名单(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报地区农业局乡镇企业科。附件1、2请于9月10日前上报。今后相关工作安排将通过邮箱进行。
  (二)各县、市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本县市的参展方案并及时上报地区参会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各县、市要提前做好项目合同(意向)签约方案,确定签约项目,项目包括交易的甲乙双方单位全称、产品的品种、数量、价格、金额、具体要求等,10月10日前上报地区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今年展示会项目签约,务必在企业之间进行,政府部门不能替代。
  (四)各县、市要按照地区参展农产品目录,组织参展产品。由各县市提供的地区参展展品,9月29日-9月30日送地区农业局。参会代表,展示、展销产品务必于11月2日前抵达上海,11月3日全天布展。
  (五)各县、市要做好宣传方案,加强招商引资项目选择、和推介,精选科技含量高,可操作强的项目。宣传能反映当地资源、产业、产品、文化的宣传资料。
  (六)做好广告及招商项目征集。上海展会宣传画册、手提袋、出席证将印制企业广告及场内外广告刊登,本着企业自愿,有偿刊登原,有意愿刊登广告的企业,请于9月5日前提出申请。
  十一、经费:
  1、地区参会人员费用,由地区财政解决
  2、县、市参会行政人员费用,由各县市财政解决
  3、企业、合作社参会人员费用自理
  联 系 人:方宝玉
  联系电话:2525783 13899168822
  电子邮箱:ksxqk2007@163.con
  附件:1、各县市参会人员报名表(略)
  2、参展产品目录(略)

地区参加2011新疆特色林果产品(广州)交易会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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