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地区参加新疆农产品北京、上海、广州交易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参展产品航空运输由地区供销社统一办理,费用各企业自理。
  联 系 人:郭洪波
  联系电话:2822260  手机:13709982758
  六、展位分配
  喀什地区综合展示展销区位于农展馆新馆D区D1区(图示以后发传真),共30个标准展位。每个县2个标准展位(3×3),展位面积18平方米,巴楚县、叶城县各增加一个展位。地区综合展示展位6个(约70平方米)。地区综合展位要求特装,展位以图片和视频为主。
  七、交易会主要活动安排
  (一)交易会设计方案审定会议,8月举行。
  (二)预展审查。10月17日。15-17日布展,
  (三)采购商专场。10月17日下午。
  (四)开幕式。10月18日上午。18-20日新疆特色农产品展示展销。
  (五)特色产品品鉴会。10月19日上午。
  (六)专场推介会。10月20日上午。若干县市和企业参加。
  (七)农超对接活动。10月20日上午。若干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家乐福对接。
  (八)贸易成交签约仪式,10月20日下午
  (九)展示展销。10月18-20日。
  (十)总结表彰大会,10月21日上午。
  八、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尽快制定方案,落实责任,把本县市优秀企业、特色优质农产品、合作组织、地方国营农场组织起来,积极参加各项活动。
  (二)要加强项目选择和推介准备,遴选有基础、有前景的农业农村发展项目,编印成册上会,为农业农村发展寻求新的增长点。
  (三)各县、市要切实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没有认证或有效证明,或检测不合格的产品禁止进入北京市场。
  (四)各县、市参展团于9月14日抵达北京,15日开始布展。
  请各县、市务必于9月5日前,将本县、市负责展会的领导及联络员名单(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报地区农业局产业办。附件1、2最迟于9月8日前上报。今后相关工作安排将通过邮箱进行。
  联系人:单亚岚
  联系电话:0998-2536610  15276043996
  电子邮箱:ksnycyh@sina.com
  附件:1、县、市参展人员报名表 (略)
  2、县、市参展产品目录 (略)

喀什地区参加2011新疆名优特及精深加工农产品上海展示会实施方案
(喀什地区农业局)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