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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地区参加新疆农产品北京、上海、广州交易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地区参加新疆农产品北京、上海、广州交易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喀署办发[2011]11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有关单位:
  根据新政办发【2011】135号文件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地委扩大会议和地区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推介喀什名优特农产品,扩大知名度和影响力,打造农副产品外销平台,开拓国内外市场,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做好参加北京、上海、广州农产品交易会的各项工作。地区农业局、林业局分别提出了《喀什地区参加第二届新疆农产品(北京)交易会实施方案》、《喀什地区参加2011新疆名优特及精深加工农产品上海展示会实施方案》、《喀什地区2011新疆特色林果产品(广州)交易会实施方案》,经行署同意,现将三个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九月五日

喀什地区参加第二届新疆农产品(北京)交易会实施方案
(喀什地区农业局)

  根据新政办发【2011】135号文件“第二届新疆农产品(北京)交易会实施方案”,地区参会方案如下:
  一、展会名称
  第二届新疆农产品(北京)交易会(以下简称“交易会”)
  二、展会主题
  “交易会”以“绿色新疆、品质农业”为主题,大力宣传和展示新疆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成果,展示和推介一批新疆品牌农产品及加工品,着力打造新疆农产品“绿色、营养、美味、健康”的品牌形象。
  三、时间、地点
  时间:2011年10月15-21日
  地点:北京全国农业展览馆
  四、地区参展人员组成
  地区领导带队,地区农办(农产品销售办公室)2人,地区农业局2人,地委办公室秘书1人,喀什电视台记者1人,县市领导和主管部门负责人各1人。
  五、各县参展企业、展品及签约项目
  除塔县外的11县、市;地方国营农场;国家、自治区、地区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产品获得绿色食品认证和有机食品认证的农产品加工企业2-4家。产品首先是编入《新疆农产品市场指导目录》的喀什特色农产品及精深加工产品、特色林果干鲜果及精深加工产品、畜产品及精深加工产品、粮棉油产品及精深加工产品,产品数量不限。各县、市上报一个签约项目。疏勒县、麦盖提县、岳普湖县、英吉沙县农产品加工企业要积极主动参加,做好在交易会签约仪式上签约项目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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