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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市2011年拆违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保持态势,强化防控。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保持防违、控违的高压态势,从源头上遏制新违建的产生。健全巡查岗位责任制,建立由镇(街道)、村、综合执法等部门组成的联合巡查队伍,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巡查,发现违建行为,及时进行查处。建立镇长、村主任负责制,提高就地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加大力度,深入推进。综合执法部门要加大整治工作力度,建立包案责任制,贯彻“自拆为主,强拆为辅”的原则,有重点、有选择、分阶段地稳步推进。
  (四)重视信访,层层落实。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把违建信访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并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信访责任体系。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着力解决信访中的突出问题,切实把信访突出问题妥善处理在本区域本部门,解决在基层,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
  (五)依法行政,维护稳定。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在拆违工作中要坚持原则,严格依法办事,坚决整治和拆除违法建设。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注意工作方法,正确处理好依法行政与维护稳定的关系。特别是对弱势群体、少数确有特殊困难的群众,应落实好各项帮扶救助措施。要做好维护稳定工作,对矛盾突出的案件予以妥善处理,防止矛盾激化,确保各项工作到位,杜绝引发恶性事件。
  (六)广泛宣传,深入引导。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宣传作用,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力度。对典型违法建设案例要公开曝光,形成强大的舆论宣传氛围。同时,要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讲清说透违法建设的危害性、侵权性,宣传查处违法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引导和教育广大群众自觉遵纪守法,支持和拥护拆违工作。
  八、组织领导
  为确保拆违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成立阜新市拆违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明山 副市长
  副组长:付志宏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住建委主任
  孙宇鹏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志国 市综合执法局局长
  成 员:张文选 市信访局副局长
  贾瑞梧 市公安局副局长
  邢国权 市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张戈栋 市规划局局长
  狄阜平 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刘 宏 市消防局参谋长
  李 东 阜新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杨敬忠 海州区常务副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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