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整治范围
海州区、细河区、太平区、新邱区、清河门区、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等城市规划区域内的各类违法建设。
五、责任分工
(一)各区政府工作职责
各区政府负责落实本辖区城市外延建设过程中规划新区内的防违、控违工作,并负责组织、协调违建的强制拆除工作。
(二)主要部门工作职责
市综合执法局负责除规划新区以外的各类违法建设的查处、拆违工作,协助、配合各区政府负责的规划新区以内的违建拆除工作。
(三)其他部门工作职责
市公安局负责拆违行动过程中的安全保障工作;市规划局配合市执法局对各类违法建设行为进行界定;市消防局负责强制拆违时出现的特殊情况;市交警支队负责维护强制拆违发生地的交通秩序;市委宣传部负责此次拆违行动的舆论宣传工作;市信访局负责做好与拆违工作有关的信访接待协调、处理工作。
六、整治步骤
1.组织宣传阶段(8月10日-15日)。通过新闻媒体在全市范围内宣传《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集中整治违法建设行为的通告》。各区政府以及相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深入发动,营造强势舆论。
2.组织排查阶段(8月16日-20日)。各区政府及市综合执法局组织力量对新发生的、历史遗留的各类违法建设逐一排查登记,并报市拆违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3.依法定性阶段(8月21日-25日)。对各区政府及市综合执法局拟实施强制拆除的,市拆违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依法进行认定。
4.组织强拆阶段(8月26日-9月30日)。一是对新发生的违建、抢建,要重拳出击,发现一起,拆除一起;二是对市区主要街路两侧及重点小区历史遗留的违建“楼上楼”实施拆除;三是对其他小区内违建一并实施拆除。
5.组织验收阶段(10月1日-15日)。拆违工作结束后,市拆违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整治成果进行检查验收。
七、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拆违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下定决心,全力以赴,常抓不懈。要加强领导,指定一名副区长专门负责,做好防违、控违、拆违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加强沟通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