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申报项目的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职业道德和实施项目所需的组织与管理协调能力。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6、申报项目的实施方案科学合理,实施内容明确,技术路线成熟,预期目标具体,经费预算合理,便于过程管理与绩效考核。
7、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项目申报单位有承担市科技计划项目未按期完成、又没有获得延期批准的;
(2)项目申报单位有应验收而未验收或未通过验收的市科技计划项目的。
8、各专项计划对申报有特殊规定与要求的,按其规定与要求申报。
三、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单位申报项目应提交以下有关材料:
(1)《南宁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申报书》。
(2)《南宁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项目附件材料:
①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②申报产业化项目应附成果鉴定证书或中试报告等有关材料。
③申报科技攻关计划项目应附查新报告,查新报告由具备查新检索资格的机构或受市科技局委托的其他机构出具。
④技术转让或许可使用等合同。
⑤涉及项目知识产权的有关材料。
⑥申报医疗卫生类科技攻关项目应附综述。
⑦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用A4纸打印并按顺序装订成册,纸质材料一式7份。(1)、(2)项电子文本各1份。
2、申报重要技术标准研制专项的,使用《南宁市重要技术标准研制项目申请表》,其他附件材料同上。
3、申报软科学研究专项使用《南宁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软科学课题申报书》,纸质材料一式3份,电子文本1份。
4、申报“南宁市镇(乡)科技进步试点(示范)建设”课题,按南宁市镇(乡)科技进步试点(示范)建设课题申报书格式填报,并纂写《科技进步试点(示范)乡镇建设实施方案》。提交纸质材料一式10份,电子文本1份。
四、其他
1、申报材料格式文本可在广西科技信息网南宁市分中心查询和下载,(http://www.nns.gxsti.net.cn);亦可以在南宁政务信息网查询和下载,(http://www.nanning.gov.cn/index.htm)。
2、申报单位按行政隶属或属地关系逐级申报,经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有关县(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签章推荐申报。
3、2005年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分两个时间段集中受理:2005年3月1-15日;2005年6月1-15日。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