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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2005年度南宁市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南宁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2005年度南宁市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局、各开发区、三宁公司,市属各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围绕南宁市“十五”科技发展计划和南宁市科技创新计划,我局提出“2005年度南宁市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组织申报。

  特此通知

南宁市科学技术局
二00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005年度南宁市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一、编制说明
  2005年度,南宁市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计划继续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进一步突出年度重点支持领域和重点内容,突出项目集成和择优扶持,突出体现政府科技计划的导向性。
  2005年度,南宁市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计划支持四大领域,即工业科技、高新技术产业及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现代农业科技;社会事业科技发展;与“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有关的软科学研究等领域。安排两个专项,即重要技术标准研制专项、专利技术实施与产业化专项。南宁市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计划项目重点放在科技创新能力与条件建设、区域科技进步试点示范上。重点支持的内容有:支柱产业共性关键技术攻关及新产品开发、生物技术及产品研究开发、特色软件产品开发和信息服务及相关技术产品攻关与应用示范、区域优势特色农产品产业化科技开发与示范、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与能力提高、区域卫生安全与健康关键技术研究与开发、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技术研究与开发、与南宁市“十一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科技问题研究等。
  本指南为2005年度市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的通用指南。申报两个专项计划要围绕四大领域的重点方向及其相应的重点内容。

  二、申报要求

  1、所有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本指南所规定的内容,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或产业化前景。指南规定范围以外的项目不予受理。
  2、申报项目中,对拥有相应领域自主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的,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支持。
  3、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南宁市行政区划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鼓励我市有关单位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申报。
  4、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具备完成项目所必需的技术人才、技术条件、技术装备和产业化基础,应具有完成申报项目所需的配套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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