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严格执行考评制度。各区县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应对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单位、市废弃物管理处对经招标确定的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单位每半年考评一次。考评记分指标应包括日常作业任务量、作业规范、制度执行等方面。对于考评不合格的或发生严重违法违规情况的,应解除与其签订的收运、处置协议,被解除协议的单位三年内不得参加本市废弃食用油脂的收运、处置服务。
(十)推进信息化监控措施。加快建立废弃食用油脂产生、收运及处置信息平台建设,并加强与环保、食药监等部门的信息互通共享。规范投放容器,设立电子标签,推进废弃食用油脂的全程监管。对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处置场所逐步推行安装电子监控设备,实施24小时全天候监控。
四、增强整治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加强对重点单位、区域的巡查。以大中型餐饮单位,企事业单位、学校等集体食堂及城乡结合部区域为重点,城管执法部门要加大巡查、夜查力度,依法从重从快惩处的非法收运、处置行为。要积极协同公安、工商、质监、环保等部门,加强食品摊贩、小餐店、火锅店等检查,及时通报情况,加强废弃食用油脂处理监管。
(十二)坚决打击非法收运、处置行为。凡发现非法收运、处置或者违法交运废弃食用油脂的情况,城管执法部门可对运输工具等先行登记保存。对涉嫌危害食品安全的,及时移送食药监等部门依法处理;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严厉打击非法收运、处置行为。
(十三)实施有奖举报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鼓励社会群众积极参与废弃食用油脂处理管理工作。全市设立统一的举报电话52901111,对任何单位、个人举报非法收运、处置或者擅自交付收运、处置的违法行为,一经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1000元的奖励。
(十四)启动法规修订前期工作。市绿化市容局将认真评估《
上海市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办法》实施情况,回顾总结经验得失,抓紧开展《
上海市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办法》修订的研究工作,为依法加强废弃食用油脂处理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二○一一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