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抓紧制定《中共南宁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等一批鼓励和支持科技自主创新的政策及措施,不断改善科技创新创业环境。
3、加强科普和科技宣传工作,营造良好创新氛围。结合我市“开放创新年”活动,创新科普和科技宣传机制和形式,大力宣传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加强自主创新的方针政策和科技法律法规。发挥科普联席会议作用,鼓励科普创作,丰富科普内容,提升科普品牌和效应。
(二)实施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1、技术创新研究开发平台。一是完善市级共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重点抓好南宁市生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制造业信息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二是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共建重点行业技术研究开发重点试验室,为产业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的研究、攻关和引进、集成创新,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提供小试和中试研究平台。三是大力扶持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积极引导和支持有条件企业建立技术开发(研究)机构。四是建立健全各类专业科技孵化器,为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提供技术、管理和融资等支撑。在继续发挥南宁留学人员创业园、南宁软件园、南宁生物产业孵化园等现有孵化园区作用同时,启动南宁市科技企业孵化器项目建设。
2、科技资源信息共享平台。继续抓好南宁科技网、南宁科技信息网、南宁市“三农”科技服务网、南宁市中小企业科技服务网和南宁市制造业信息化服务中心等信息平台的建设,充分发挥其作用。同时,进一步抓好农产品供求信息系统、农产品价格行情和预测系统、农村科技信息服务110系统开发,建立产业信息资源等科技基础数据库,实现数据共享、资源互通和网上技术服务。
3、科技创新创业服务平台。一是继续抓好现有10个生产力促进中心建设,积极发挥其服务科技创新、转化的作用。二是进一步完善南宁市科技项目评估中心、南宁市科技培训中心、南宁市新技术开发中心、南宁市科技情报研究所等功能建设,为科技创新提供更加有效的服务。三是抓好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整合科技资源,建设和完善一批农业专家大院、农业技术配送中心、农业星火技术培训学校、科技特派员制度和农村专业协会等农村科技服务机构,提高科技服务“三农”的水平。
(三)实施自主创新试点示范工程,促进企业科技创新主体作用发挥。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