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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关于福建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3.深化城市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县级医院帮扶乡镇卫生院工作,继续实施“千名医师帮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办实事项目,采取合作、选派院长、团队支援等方式,提高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的管理和服务能力。鼓励采取合作、托管、组建医疗联合体等多种方式,建立长期稳定的分工协作关系。建立城市三级医院向县级医院轮换派驻医师和管理人员制度,鼓励采取专家团队支援方式,从城市三级医院选聘一批有管理经验的业务骨干,帮助县级医院提高管理水平。

  三、实施步骤

  试点工作时间为2011年5月至2012年12月,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试点启动阶段(2011年5-8月),主要任务是确定试点县(市、区),做好相关基础调查,制定省级试点工作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9月-2012年10月),分年度实施。

  1.2011年9月-2011年12月,主要任务是省、市、县根据方案要求,按照职责分工制定有关配套政策;设区市与试点县(市、区)签订试点工作目标责任书,参与指导试点县(市、区)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点县(市、区)建立试点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部门工作职责,落实责任;试点医院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工作,把实施惠民便民措施和试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相互配合、相互促进。

  2.2012年1月-2012年10月,主要任务是省、设区市和试点县(市、区)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整体推进试点工作,在试点医院建立以理事会为主要形式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实施一批看得准、见效快的公立医院改革措施,在机制体制综合等难点问题上取得突破。召开试点县(市、区)现场经验交流会,推广好的做法;省、设区市开展试点工作督导检查。

  (三)总结阶段(2012年10月-2012年12月),主要任务是对全省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进行评估总结,完善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思路与政策,初步形成我省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基本路子,并在全省推广。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市卫生行政部门和医改办是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牵头单位,要加强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检查指导和评估工作。各试点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作,要把试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建立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力争突破。要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实施过程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做好管理体制改革的各项衔接工作。各设区市要加强对试点工作进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协调有关部门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实施。各试点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将试点实施方案报省、市卫生行政部门和医改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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