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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户政管理工作便民利民服务措施的通知

  五、减少户口审批环节。改革现行户口审批工作模式,逐步使进京户口审批工作统一由目前派出所受理改为由分县局户政大厅直接受理,统一工作流程、规格和标准,减少户口审批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更好地实现以人为本、服务公众的宗旨。
  六、为广大群众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户籍信息查询服务。各户籍派出所和社区警务站为居民群众增加以下户籍信息查询服务:一是对新生儿的姓名在全市户籍人口中的重名情况提供查询服务;二是对新生儿所起姓名中使用汉字在计算机中是否存在、是否符合户籍管理规定和是否规范提供查询服务;三是在保护公民隐私的前提下,对群众寻亲访友提供查询服务,并在征得被查询人同意的情况下,将查询结果告知查询人。
  七、进一步缩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制证周期。将制证周期由目前的20个工作日缩短为15个工作日。同时,对群众因姓名中含有冷僻字无法制作“二代证”的,申领人可持《居民户口簿》及派出所证明到市局人口处办理第二代临时居民身份证。
  八、延长派出所办理户证业务时间并实行预约办理制度。城镇地区派出所双休日也为群众办理户口和居民身份证,农村地区派出所双休日实行预约办理制度;同时,所有派出所对老弱病残等有特殊困难群众办理户口证件实行预约上门服务制度。各户籍派出所设立“办理户口证件预约服务电话”,并将电话号码告知辖区内老弱病残等困难群众。有特殊困难的群众需要办理户口证件时,可通过电话事先预约,派出所根据群众的需求及时派民警上门服务。
  九、在全局户籍派出所启动“新窗口、新形象优质服务年”,进一步提高派出所窗口服务群众水平。各户籍派出所要实现“四个规范统一”,即:外观标识规范统一、内务设置规范统一、便民服务设施规范统一、窗口接待民警服务标准规范统一。通过提高服务质量,落实全程办事代理责任制,对符合户口政策、手续完备的,当场办结;对手续不全当时不能立即就办的,要在《办理户口须知》便民条上注明所需证件证明,确保群众第二次办成;由于民警责任第二次仍未办成的,负责接待的民警必须要上门为群众办理相关手续,最大限度杜绝让群众跑第三趟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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