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同时享受一次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参加技能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结业证书并在杭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其培训和鉴定费用 50% 的补贴,最高每人 2000 元;其中培训职业(工种)属当年杭州市紧缺职业(工种)的,给予其培训和鉴定费全额补贴。杭州户籍的大学生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即可予以补贴。
申报拨付程序按照《关于印发〈杭州市就业再就业培训经费使用实施办法〉的通知》(杭劳社培〔 2009 〕 197 号 杭财社〔 2009 〕 707 号)执行。
(二)院校 培养高技能人才 奖励
对为我市培养高技能人才的 院校 ,每直接培养高级工 1 人,政府奖励 院校 100 元;每直接培养技师 1 人,政府奖励 院校 200 元;每直接培养高级技师 1 人,政府奖励 院校 300 元。培养人员中不包含各类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申报拨付程序按照《关于印发〈杭州市高技能人才培养资助办法〉(试行)的通知》(杭劳社培〔 2009 〕 230 号 杭财政〔 2009 〕 861 号)执行。
(三) 院校赛前训练补贴
院校组织学生参加技能竞赛,学生获得高级及以上证书的,按取证人数给予院校每人 600 元的赛前训练补贴。 院校在竞赛结束后向 杭州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 申请赛前训练补贴,需提供以下材料:
(1)赛前训练补贴申请表(附件 5 );
(2)杭州市院校高技能人才培养补贴人员名册 ;
(3)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4)享受补贴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或毕业证复印件;
(5)相关竞赛证明材料。
杭州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 初审汇总后,填报 《杭州市高技能人才培养经费使用申报表》 ,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审核同意,在经费到位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给有关院校。
四、 本通知自 2011 年 5 月 9 日起执行。萧山区、余杭区和各县(市)可根据当地实际参照执行。
附件:1、杭州市院校高技能人才培养补贴经费申请表
2、杭州市院校高技能人才培养补贴人员名册
3、委托申领书
4、杭州市高技能人才培养经费使用申报表
5、赛前训练补贴申请表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财政局
二○一一年九月八日
附件1
杭州市院校高技能人才培养补贴经费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章)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职业(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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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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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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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定补贴标准
| 5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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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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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金额
(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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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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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
银行帐号
|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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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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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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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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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固定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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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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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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