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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事厅、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调研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人事厅、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调研工作的通知
(豫人[2007]70号)


各省辖市人事局、政府法制机构,垂直管理各行政执法部门法制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04]24号)“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工作”的要求,国家人事部经商国务院法制办同意,人事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书面调研工作的函》(国人厅函[2007]61号),决定在我省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工作情况的书面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工作责任分工
  为如期完成调研任务,全省的调研工作由省人事厅牵头,调研报告的撰写、《行政执法人员情况统计表》(以下简称《统计表》,见附件)的汇总等具体工作由省政府法制办负责。各省辖市、县(市、区)的调研工作也由人事部门牵头, 数字统计、《统计表》填报等具体工作由省辖市、县(市、区)政府法制机构负责。垂直管理各行政执法部门(含全系统垂直管理部门,下同)法制机构直接负责本系统《统计表》的填报工作。
  二、《统计表》的填报
  (一)应当统计的单位和人员范围。凡在我省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行政执法部门(含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物职能的组织,下同)和行政执法人员,都要进行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情况的统计工作,不得遗漏。
  (二)统计数字的依据。行政执法人员统计数字要依据政府或编制部门下发的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有效编制文件;依法受行政执法部门委托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要根据政府核定的情况统计。
  (三)《统计表》的填写。非垂直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的情况填写在《统计表》的第一、二部分;垂直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的情况填写在《统计表》的第三部分;依法受行政执法部门委托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单位,其具体情况填写在《统计表》的第四部分。行政执法部门直接管理的下属二级执法机构,不单独统计,该执法单位执法人员数量与一级执法机构合并统计。
  对《统计表》中涉及的行政执法部门,本地区未设立的,该表中的相关数据不填写;《统计表》第一部分中未列全的行政执法部门,按序号顺延填写。
  (四)《统计表》的审查。各县(市、区)、各省辖市人事部门、政府法制机构,要对《统计表》进行认真审查,确保统计数字的准确性。
  (五)报送方式。《统计表》由县(市、区)政府法制机构向其省辖市政府法制机构报送,省辖市政府法制机构负责按时向省政府法制办报送,垂直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直接向省政府法制办报送。
  向上级报送《统计表》的形式是电子文本和纸质文本一式一份。报送《统计表》应当加盖本级人事部门和政府法制机构的印章。
  三、填报要求
  各单位在填报时,要严格执行本通知的要求,按照《统计表》中所列项目和序号填写,不得变更。
  各省辖市、垂直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的《统计表》,须于2007年6月15日之前报省政府法制办。
  《统计表》样式请到河南省政府法制网“公示公告”栏中下载。电子文本、纸质文本要用下载的《统计表》样式,不得采用其他样式。网址:www.hnfzb.gov.cn

  联系人:
  省人事厅   徐宗勤  0371-65506907
  王凤林  0371-65900404

  省政府法制办 陈挺祥  0371-65900504
  李成瑞  0371-65906271
  电子邮箱:hnzffzxtc@126.com

  二00七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
  行政执法人员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名称(印章):
  填报日期:

第一部分:非垂直管理执法单位市、县、乡三级情况

序号

执法单位名称

(按音序排列)

执法业务

范  围

执法人员数量

市级

县级

乡级

1

安全生产监管局

(含法定二级执法机构,下同)

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

   

2

保密局

    

3

财政局

    

4

测绘局

    

5

残联

    

6

档案局

    

7

地震局

    

8

发展改革委

    

9

国防科工委

    

10

公安局

    

11

国土资源局

    

12

广电局

    

序号

执法单位

名  称

执法业务

范  围

执法人员数量

市级

县级

乡级

13

教育局

    

14

环保局

    

15

交通局

    

16

建设局

    

17

科技局

    

18

劳动保障局

    

19

林业局

    

20

旅游局

    

21

粮食局

    

22

煤炭局

    

23

民政局

    

24

民委

    

25

农业局

    

26

农机局

    

27

气象局

    

28

人事局

    

29

人口计生委

    

30

人防办

    

31

水利局

    

序号

执法单位

名  称

执法业务

范  围

执法人员数量

市级

县级

乡级

32

审计局

    

33

商务局

    

34

司法局

    

35

事业登记局

    

36

体育局

    

37

统计局

    

38

文化局

    

39

文物局

    

40

卫生局

    

41

新闻出版局

    

42

信息产业局

    

43

畜牧局

    

44

盐业局

    

45

知识产权局

    
      
      
      
      
      

合计1

   

第二部分:各乡、镇政府及街道办事处执法单位情况

序号

乡、镇政府及街道办事处名称

执法业务

范  围

执法人员数量

1

   

2

   

3

   

4

   

5

   

6

   

7

   

8

   

9

   

10

   

    

    

    

    

    

    

    

    

合计2

 

第三部分:垂直管理执法单位省、市、县、乡四级情况

序号

执法单位

名  称

执法业务

范  围

执法人员数量

省级

市级

县级

乡级

1

地税局

     

2

国税局

     

3

工商局

     

4

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

     

5

河南保监局

     

6

河南出入境

检验检疫局

     

7

黄委会(含河南各黄河河务局、河南水文水资源局等委属执法机构)

     

8

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

     

9

河南银监局

     

10

河南证监局

     

11

河南省消防总队

     

12

食品药品监督局

     

13

烟草专卖局

     

序号

执法单位

名  称

执法业务

范  围

执法人员数量

省级

市级

县级

乡级

14

邮政局

 

 

 

 

 

15

郑州电监办

 

 

 

 

 

16

郑州海关

     

17

郑州铁路局(含卫生检疫等执法机构)

     

18

通信管理局

     
       
       
       
       
       
       
       
       
       
       
       
       

合计3

    

第四部分:委托执法单位市、县、乡三级情况

序号

委托执法

单位名称

执法业务

范  围

执法人员数量

市级

县级

乡级

1

     

2

     

3

     

4

     

5

     

6

     

7

     

8

     

9

     

10

     

      

      

      

      

      

      

合计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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