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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下达2011年中央立项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鱼类产业提升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下达2011年中央立项现代农业生产发展 资金鱼类产业提升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
(浙海渔计〔2011〕119号)


有关市、县(市、区)海洋与渔业主管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水产养殖(鱼类)主导产业发展,优化区域布局,提升鱼类产品品质,促进渔业产业转型升级,根据中央财政关于2011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申报的要求,经审核论证,并报财政部审核,现将2011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鱼类产业提升项目实施计划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补助资金由省财政厅另行拨付。

  各地要严格按照《浙江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和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根据省下达的项目实施计划,及时制定和完善具体的实施方案,确保各项目顺利实施。各地要加强对项目和资金的管理,严格按核定的建设规模和项目内容组织实施。项目完成后,及时按照《浙江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检查验收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组织检查验收,认真按照《浙江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绩效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做好绩效评价工作,并按照《关于开展财政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宣传活动的通知》做好总结宣传工作,进一步扩大项目的带动力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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