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西安市学前教育机构等级办园标准》的通知
(市教发〔2011〕404号)
各区县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和《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意见》(陕政发[2010]51号)精神,加快我市学前教育发展,按照《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意见》(市政发[2011]2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局重新修订了《西安市学前教育机构等级办园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学习
《标准》是全面提高我市各级学前教育机构办园水平,指导幼儿园实施素质教育的指导性文件。各区县教育局和幼儿园要把实施《标准》作为当前我市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事业,努力扩大学前教育优质教育资源,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需求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好,认真学习,全面落实,进一步规范办园行为,提高办园质量。
二、分类指导,全面推进
(一)加强指导,不断提升质量。各区县教育局要按照《标准》要求,分层次加强对幼儿园的指导,督促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规范办园行为,提升保教质量。同时,要求各幼儿园对照《标准》逐条自查整改,切实提高办园水平。
(二)明确目标,扩大优质资源。各区县教育局要加强幼儿园骨干体系建设,鼓励和支持幼儿园提升等级。至2013年,力争使辖区内所有未入级幼儿园均提升至市三级幼儿园;至2015年,市二级幼儿园占区域内幼儿园总数的50%,市一级幼儿园占区域内幼儿园总数的20%,省级示范幼儿园占区域内幼儿园总数的8%。
三、本《标准》适用于全市登记注册的公、民办学前教育机构,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有效期为三年。原《
西安市幼儿园等级办园标准》同时废止。
附件:西安市学前教育机构等级办园标准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
西安市学前教育机构等级办园标准
(试行)
西安市教育局
二○一一年八月
实施《西安市学前教育机构等级办园标准(试行)》的说明
西安市学前教育机构等级办园标准(试行)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评 分 标 准
| 得分
| 备注
|
(1.0)
| (0.8)
| (0.6)
| (0.4-0)
|
办
园
条
件
150
分
| 园
舍
及
设
备
105
分
| 环
境
15
分
| 1.园舍设计合理、美观、坚固适用,选址合适。
| 5
| 符合要求
| 二项不符
| 三项不符
|
|
|
|
2.园内环境净化、绿化、美化、儿童化、教育化。
| 5
| 符合要求
| 一项弱
| 二项弱
| 三项弱
|
|
|
3.园内光线充足、空气流通。绿化面积达到户外活动场地的20%以上,有四季典型的花草树木,有幼儿种植园地。
| 5
| 符合要求
| 一项不达标
| 二项不达标
| 三项不达标
|
|
|
园
舍
40
分
| 4.园舍建筑面积幼儿生均达到9㎡。
| 6
| 达 标
| 5㎡以上
| 4㎡以上
| 4㎡以下
|
|
|
5.幼儿户外活动面积生均4㎡。
| 6
| 达 标
| 3㎡以上
| 2㎡以上
| 2㎡以下
|
|
|
6.班级活动室(含睡眠室)使用面积达90㎡,单设活动室不低于60㎡且幼儿活动室干净、整洁、布置美观,符合幼儿年龄特点;有幼儿厕所、盥洗室。
| 6
| 达 标
| 达标率90%
| 达标率80%
| 达标率70%
|
|
|
7.有班级活动室、多功能活动厅和幼儿电脑室,并能在班级活动室内设有科学活动区、幼儿图书阅览区、美劳区、表演区、语言区等区域,且投放符合幼儿年龄特点,符合教育教学要求的材料供幼儿操作。
| 6
| 符合要求
| 缺一室,班级区角设置四个以下
| 缺二室,班级区角设置三个以下
| 缺二室,班级区角设置二个以下
|
|
|
8.有保健室、隔离室、教师备课室、幼儿厨房、资料室、值班室或传达室,寄宿制幼儿有寝室、浴室、洗衣房,并单独设置。
| 6
| 符合要求
| 缺一室
| 缺二室
| 缺三室
|
|
|
9. 活动室整洁卫生、光线充足,空间布置合理,设施设备、活动材料摆放有序,材料种类、数量适宜,有能反映本班年龄阶段教育的主题墙,环境布置幼儿参与程度高。
| 5
| 符合要求
| 材料种类、数量较少
| 无主题墙,幼儿参与度不高
| 不符合要求
|
|
|
10.有动物饲养角、种植园地,有沙地、嬉水池或设备。
| 5
| 符合要求
| 缺一项
| 缺二项
| 缺项多
|
|
|
设
备
50
分
| 11.有适合各年龄班幼儿使用的安全、卫生、牢固、美观的桌椅、床、玩具柜、图书架、毛巾架、流水盥洗设备、饮水设备。
| 6
| 符合要求
| 缺一项
| 缺二项
| 缺三项
|
|
|
12.园内有符合安全要求的取暖、降温设备。
| 6
| 符合要求
| 基本符合
| 使用率不高
| 不符合要求
| | |
13.园内有手风琴、电子琴、实物投影仪、幻灯机、及录放设备,音响、广播设备,有幼儿用和办公用计算机设备,并运用园长管理软件系统或安排专人管理设施设备。
| 6
| 符合要求
| 缺一项
| 缺二项
| 缺三项
| |
|
14.每班配有钢琴、录音机、DVD,有U盘插口的彩色电视机。
| 6
| 符合要求
| 80%班级
配备
| 50%班级配备
| 50%以下
班级配备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