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工作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逐一对照实施方案确定的三年目标任务,检查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真实、客观、准确地分析实施第三轮创新计划所取得的成效。总结工作既要全面,又要突出重点、体现特色,特别要把创新计划的实施对发展县域经济和服务“三农”、支撑“工业兴市”、发展高新技术、建设创新型城市的贡献归纳出来,提炼出好的经验及做法,彰显工作“亮点”。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项目实施,确保三年任务圆满完成。创新计划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对照《2007年南宁市科技进步与创新计划目标管理责任书》所确定的任务指标,抓好项目落实,通过创新方法、创造条件,加大力度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特别是重点工作(项目)建设,要整合科技资源,加大经费投入,保证按进度实施,按计划完成。
(二)加强检查监督,确保通过自治区的工作检查。创新计划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南宁市创新计划实施方案(2005-2007年)》(南府办〔2005〕170号)的目标要求,全面地开展工作检查,重点:一是检查各项工作(项目)实施及完成情况和工作档案资料(如有关工作方案、政策、措施文件;组织实施的项目,研发或引进、推广的新品种、新产品、新技术及产生的效益等的证明材料;有关图片、声像资料等)的完备情况,及时发现问题,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推进项目工作;二是遴选一批出经验、出亮点的项目作为典型,做好汇报材料和实地检查的准备工作;三是做好第三轮创新计划实施以来各项指标数据的统计分析和自查工作总结。市创新办将安排人员指导各责任单位开展自查工作。
(三)全面总结,提炼亮点,争创先进。各责任单位要做好创新计划完成情况的全面分析工作,深入进行总结,提炼出亮点、创新点,总结出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突出特点、特色,树立先进典型,争创自治区创新计划先进单位及个人荣誉。
总结要体现科技创新对发展县域经济、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农民增收能力的服务作用,要体现科技创新对我市新型工业化建设的支撑作用,要体现科技创新对发展高新技术、建设创新型产业的引领作用,要体现我市建设科技创新体系和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成效。总结材料既要全面,又要突出重点,体现特色。评价要客观、科学、恰当。以真实可信材料、优异指标数据和科技创新亮点展现我市创新计划的成果。
四、进度安排
按照自治区工作部署,创新计划总结工作从今年第二季度开始,到年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